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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议检察系列二十一】用“检爱”为青春护航
时间:2017-07-28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人监办  【字号: | |
  

  市人大代表、井陉县教育局教研室一级教师 栾月琴

  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多年,也遇到过许多“问题”学生在与各类学生接触时,我发现孩子们法律知识贫乏和家庭环境影响是造成“问题”学生出现的两大主要因素。培养一名身心健康的学生,需要家校共同努力,作为教师,我们有义务对学生进行道德法制教育,我们更需要司法机关为学生们提供更专业更细致的法治讲解。近年来,检察机关越来越注重青少年犯罪预防、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教育,让我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对青少年成长的关爱,这给我们的教育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今年以来,我有幸参加了几次县检察院开展的普法进校园活动,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威州中心小学和辰兴中学开展的两次宣传活动。在这两次活动中,检察机关分别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对学生们开展法治教育,检察官们用生动的短片和办理过的真实案例向学生们讲述什么是犯罪、犯罪的严重后果,看着孩子们一双双渴求的眼睛,我知道他们都听到心里了。课下,一位同学跟我讲“今天的法治课和以前不一样,以前老师坐在台上讲法律条文,我们坐在台下听,有些我们听不懂,觉得跟自己也没什么关系。今天的课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犯罪,犯了罪会有什么后果,而且这些犯罪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看着电影、听着故事就把法律知识记住了。”对这样的法治讲座,我们是热切期盼的,希望检察机关能长期开展、经常开展。

  我在从事多年教育工作中发现,出问题的学生往往是家长疏于管教或是家长的人生观、价值观本身就存在问题,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影响更深,这样就影响了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教育学生我们责无旁贷,但是家庭教育也不能忽视,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固然会对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如家长法治观念淡薄,也会对孩子们产生消极的影响。我们的学生们,有的家长在外打工,家中只有爷爷奶奶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有的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还有的家长对孩子在学校的各种情况不闻不问。在这样的家庭中,家长不配合教育,会让我们的法治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我建议检察机关在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同时,也要对家长进行教育。虽然对家长开展法治宣传有难度,我们教师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利用各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如利用学校召开家长会的时间组织讲座、向家长发放法治宣传册等。希望我们检、校、家三方共同努力,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让每一名青少年都能健康成长。

  (供稿单位:井陉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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