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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议检察二十三】用“检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时间:2017-08-08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人监办  【字号: | |

                                  

  陈洪涛

  市人大代表

  深泽县逸夫小学校长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群众的满意度都在逐年提高。此前,我有幸受深泽县检察院之邀参加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团县委、妇联、教育局的领导走进检察机关进行座谈、交流和参观。我们参观了该院集控申、检务公开、咨询查询等功能于一体、设备齐全的综合性多功能检务公开大厅,信息技术中心和办案工作区域,让我对检察机关日新月异的新技术、新装备耳目一新,感到非常震撼。会上,对于如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进行了探讨交流。校园欺凌与暴力已经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也冲击了社会道德的底线。

  深泽县检察院非常重视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不仅在全县各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制副校长,定期进校园上法制教育课,还开展了检察干警与学校“结对子”、“手抄报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失足青少年给予了更多的关爱。今年,县检察院对深泽县中学一失足青年做出了不诉处理的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及该学生家长的高度称赞。

  为有效解决和预防校园欺凌,在法律层面上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法律追究制度。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要根据案情事实、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方面深入探讨,做到慎捕、慎诉。要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让犯罪嫌疑人得到有效惩治,起到震慑作用,又要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成为明天的太阳。

  我建议,应当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共同筑建防校园欺凌的牢固防线。一是要加强家庭教育与预防,使用科学的教育方法让家庭的教育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父母或监护人一定要更加重视孩子的发展,特别是要给留守儿童更多关注。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变化,多和孩子沟通;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动态、学习和平时表现。二是要加强学校教育与预防。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决定性环节,是预防校园暴力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道防线。要强化学校的法制教育,树立青少年以法治国的理念,运用法律的武器抵制校园欺凌,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三是社会各界要多措并举。要完善法制教育体系,共同遏制漠视人的尊严及生命的行为,呼吁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供稿单位:深泽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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