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平
县政协委员
灵寿县岔头镇党委副书记
我是一名县政协委员,也是一名乡镇干部,每天都跟老百姓打交道,也了解群众的所想所愿,即美丽乡村、健康环境、绿水蓝天。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制度就是在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代表国家提起诉讼,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觉得这项制度非常好。
一年以前,我所工作的乡镇有数十家石材厂生产经营,石材废料被随意倾倒、堆放在沿途公路两侧及岔河河道两侧,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石材厂产生的废液排入河道内,河内水体呈乳白色,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仅凭乡镇工作人员很难开展清理工作。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向灵寿县环保局和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石材废料进行清理,消除水环境污染,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疏导结合的整改方案,并与环保局联合开展石材废料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并依法向公安移送偷排偷放污水的企业。同时,结合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聘请专家设计,制定了岔河三年治理规划,并印发了《岔头镇河道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利用未来三年时间彻底改变河道面貌,打造岔河景观带。
此次整改迅速、及时、有力,还给老百姓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这都归功于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连夜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同时,我对检察机关提出几点建议和希望:一是建议检察公益诉讼能够扩大监督范围,更全面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二是精进智慧检务的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多方力量,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公益诉讼,共同保护社会公益;四是加强理论探讨,完善制度建设,希望我县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五是希望能选取典型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取证、研判、庭审过程,能够更深入直观了解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