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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议检察】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大有作为
时间:2020-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大有作为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岭药业总经理  吴相君

  石家庄高新区是科研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是高科技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聚集地,形成了以生物医药健康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岭药业加大中医药研发生产,全面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积极强化法律监督,为企业正常合法经营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一方面,严厉打击制售假药、不合格口罩等涉疫情犯罪,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另一方面,积极走访企业进行调研,加强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我公司所在地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药企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审慎把握涉企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通过非刑事化处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还通过发放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查找法律的“盲点”,“对症下药”为企业发展打入法治“强心针”,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在疫情形势趋于平稳、企业逐渐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为“两个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把涉企案件的法律底线。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检察机关要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积极性。要合理看待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历史问题,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最大程度地减少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一些人为一时之利“傍名牌”“蹭热度”,以次充好、制假售假,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社会创新的积极性。检察机关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高科技企业的创新动力,让法律为智力护航,让创新在健康环境中成长。

  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宣传。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制度不健全、员工法律意识不高等问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加强对企业的普法教育,加强检企之间的沟通交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难题,切实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供稿单位: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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