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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深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
时间:2018-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4日上午,深泽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深泽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如卿所作的《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

  

   刘如卿检察长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四个方面作了专题报告。 

  自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深泽县检察院主动出击,围绕公益保护核心,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该院办理的白某、张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法院支持该院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决白某、张某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8374.15元。该案的成功办理意义重大,标志着深泽县个人污染由政府买单的时代已成历史。 

  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决议》明确了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重大意义,明确要求行政机关积极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并提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支持作用,形成检察建议书及时回复的同步备案等机制。 

  该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持续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服务深泽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新时代实力、美丽、幸福新深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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