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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南地区检察院按省院要求认真开展巡回检察
时间:2020-10-23  作者:  新闻来源:冀中南地区检察院  【字号: | |

    9月23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2020年河北省检察机关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总体方案》,安排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石家庄市鹿泉监狱接受保定市巡回检察组交叉巡回检察。

   本次巡回检察是疫情防控期间的一次在特殊时间有特殊意义的巡回检察。省院成立了以丁顺生检察长为组长的巡回检察领导小组。市院及冀中南院高度重视,冀中南院迅速召开党组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决定由王银祝副检察长为组长带领8名干警参加对沙河监狱及其驻狱检察室的巡察工作,由庞志平副检察长带领驻鹿泉监狱检察室做好迎接保定院巡检工作。

   10月12日上午,冀中南院巡回检察组召开了巡检动员会。石家庄市院党组成员、冀中南院检察长高鲁民强调,此次全省开展的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省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重要巡察工作,要求严,标准高,为确保巡察工作和迎检的顺利完成,要求大家: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省院的部署上来;二是聚焦本次巡察的工作目标。深入查找纠正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与支持监狱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质量,共同维护司法正义,实现监狱和检察工作双赢共赢多赢;三是加强请示汇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四是强化巡察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要求,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10月12日下午,庞志平副检察长带领驻鹿泉监狱检察室成员展开迎接保定市院巡检组检察工作。驻监检察室人员认真准备迎检材料,积极配合巡检组工作,主动与巡检工作组沟通协调,及时解答、处理巡检人员提出的问题,充分做好保障工作。于10月16日,完成了鹿泉监狱的迎检任务。

   10月13日,王银祝副检察长带领巡察组一行9人在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后奔赴沙河监狱展开了巡察工作,召开了交叉巡回检察动员会,听取了沙河监狱的工作汇报。工作组围绕重点罪犯监管和教育改造工作,违禁物品使用情况,考核奖励和“减假暂”工作,罪犯死亡、伤残、脱逃处理工作,罪犯权益保障工作,监狱疫情防控工作及检察监督工作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检察。于10月16日进入狱内,对监区进行实地检察、核实,并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随机对30名罪犯进行调查了解。经过5天的紧张工作,顺利完成了对沙河监狱的巡检任务。目前正在对检察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

  石家庄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刘景勤主任全程参加并指导本次的迎检及巡检工作。

    10月19日,石家庄市院党组成员、冀中南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鲁民主持召开巡回检察小结会,冀中南院王银祝副检察长、市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景勤及巡检各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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