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来,矿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聚焦“水专项”,主动出击、精准发力,共立案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通过办案清理河道1公里,关停1家水质不达标游泳池,督促160余 台现场制售水机安装尾水装置,监督2家医院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清理水源保护地周边垃圾1处,取缔非法采水点6个,监督1个农村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保障6个高层小区二次供水场所规范运营,督促行政机关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16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当地水生态环境安全。
科技助力 靶向精准监督
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辅助司法办案,构建检察公益诉讼和检察技术融合发展格局。借助无人机技术,全方位、无死角发现辖区内河流、水库等周边水体污染、水资源浪费等案件线索。设立快检实验室,采取“实验室初检+第三方复检”相结合方式,检测游泳池以及小区二次供水设备内水质,破解传统采样送检耗时长、效率低的问题,累积检测水质数据8批次20余份用于辅助办案。
回应关切 破解监管症结
以为民办实事为导向,及时回应民生关切。针对某医院长期医疗废水直排市政管网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督促该医院投资60余万元购置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并安装投入使用。针对游泳场馆水质不达标问题,通过监督,1家游泳场馆被关停,1家整改达标后恢复经营。对于杏花沟湿地公园出现污水直排,采取“掀井盖”的溯源方式,查明了2家企业违规排放生活污水的事实。通过办案,最终2家企业整改到位,湿地公园得以有效保护。
持续追踪 夯实整改成效
坚决以“诉”的方式体现公益诉讼司法价值引领。办理范某非法取水案时,建议要求有关执法部门在两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取水行为,并依法处罚范某。但两个月期满后,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律规定对范某进行行政处罚。矿区检察院果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对非法取水的责任人范某处以罚款,切实保障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汇聚合力 共建节约型社会
持续加强检府协同联动,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针对现场制售饮水机均未安装尾水回收装置,造成大量水资源浪费问题,通过磋商会议,厘清责任单位各自职责,形成监管合力。短短数月,辖区内160余台现场制售饮水机全部安装了回收装置,尾水被居民用于小区绿植浇灌、公共区域清洁等,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