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女子监狱检察室在办理河北省女子监狱提请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逐案进行审查:服刑人员郭竹风,女,1950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赞皇县人,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执行机关认为该服刑人员在考核区间内获得监狱表扬5次,考核记功3次,确有悔改表现,拟提请呈报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检察审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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