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冀中南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开展好专项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冀中南院所辖各检察室全面开展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管场所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意见,纠正和预防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提高了监管改造质量。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人员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在对监管场所专项检察过程中,鹿泉监狱驻狱检察室干警发现狱内超市为在押犯购物提供的《商品信息表》信息不完善。通过检察人员摸底调查,部分在押人员反映《商品信息表》过于简单,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对此,检察室立即向监狱提出了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纠正意见,并专门组织供货商、鹿泉监狱和检察室召开座谈会商讨解决办法。
经协商,供货商承诺将尽快对《商品信息表》相关信息补充完善,便于在押人员购物时合理选择。同时,检察人员要求供货商严格按供货合同供货,鹿泉监狱要对采购商品认真查验,防止以次充好,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检察人员将不定期对在押人员购物情况进行抽查,将此项工作监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