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报道截图
医疗保障基金是国家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的专项资金,有人却对这些救命钱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诈骗医保资金案宣判,晋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王某某的父亲王某因病于2022年4月份去世,王某某持王某的医保卡分别于2022年5月至9月在某医疗机构门诊购买药品10次,药品产生费用共计45笔,费用总额高达4万余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总额为1.83万元,后王某某将所购药品卖给其他病人。公安机关立案后王某某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
针对冒用过世亲属的医保卡购买药品牟利,导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流失的问题,晋州市检察院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死亡人员及时抄告机制,及时获取参保人员的死亡信息并取消其医保待遇;落实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医保基金购药以及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法律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正确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科室认真研究,建立审核机制,不断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网,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行为规范,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目前,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