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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7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平安省会建设、法治石家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一)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对南水北调、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采取设立检察室、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法律问题87件,帮助完善建章立制118项。积极响应和配合市委、市政府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部署,主动 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调查摸底、登统分析、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措施,监督收缴未执行资金、罚款和滞纳金8.39亿元,查处渎职犯罪案件4件7人。

  (二)自觉服务省会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参与全市碧水蓝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立环境污染调查、重大案件侦查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29件。

  (三)注重服务民生、保障民利。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组建46支农村检察工作队,深入乡镇村庄,宣传法制、接待来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8次,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156人,涉案金额420余万元。积极开展“进千家门、察百姓情、办群众事”、“和谐进基层,检察官驻村帮扶”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1258次,接访810件1120人,受理举报134件。

  (四)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的审议意见,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积极开展“服务园区建设、走访百家企业”活动,努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涵盖全市9.6万余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积极参与平安省会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有力促进平安省会建设。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一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357人,提起公诉7687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丁余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郭海等6人贩卖毒品案;郑伟等7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等一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偷税骗税、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17人,提起公诉572人。

  (三)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制定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办法,积极开展检调对接、释法说理、民事申诉和解等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约访下访等制度,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4件2065人次,两级院检察长接访986件1124人次,妥善化解处理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访和突发事件。

  (四)积极促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市24个县(市)区,70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各行政执法单位1.7万余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网上跟踪、动态监督。一年来,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4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活动,实行社区矫正动态监督管理,纠正社区矫正不当149件;探索建立社区、企业、检察机关三位一体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帮扶机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省会发展环境建设

  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重点投资领域、损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案件为重点,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发生在资金密集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案件。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7件223人,其中大案135件,要案14人(含交办案件)。

  (二)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坚决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一年来,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55件114人,其中要案4人,重大案件6件17人,特大案件2件8人。

  (三)建立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积极与市纪委、市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关于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加强相互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市检察院组织指挥领导作用和带头办案示范作用,建立纵向指挥有力、协调紧密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先后组织15个县(市)区院,300余名侦查人员集中封闭办案,查办了中纪委、高检院、省纪委、省检察院交办专案5件,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发挥机制作用,集中查办大案要案,进一步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信心,提升了能力,树立了形象,带动了全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研究职务犯罪高发领域、高发行业特点规律,积极开展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建立警示教育基地3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900次,预防咨询2683次,提出检察建议278件,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115次,在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等系统开展深度预防调查68次,撰写的《2012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促进法治石家庄建设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5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02件。加强对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漏捕漏诉等问题的监督,纠正漏捕621人,纠正漏诉223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18次。

  (二)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着力监督纠正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依法提出刑事抗诉55件。

  (三)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以及监狱不依法收监等问题。一年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8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71件,立案查处刑罚执行中的渎职犯罪1件2人。 

  (四)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的新规定,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一年来,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9件,办理支持起诉78件,督促履行职责243件。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集中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检察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预热升温工作,完善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整改,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二)扎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实施素质兴检工程,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训活动,一年来组织专业培训78期,培训人员2453人。公开选调招录68名检察工作人员,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积极建设便民利民检务大厅,统一安装网络办公软件,升级改造侦查信息指挥系统平台和全市看守所联网监控系统,办公办案专业化水平得到很大提升。

  (三)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强化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完善基层院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广泛开展 “每月一星”、“示范院创建”等创先争优活动。一年来,共有37个集体11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个基层院被推荐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1名个人被推荐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实行案件统一受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内部监督新机制,对一年来所办案件组织案件评查2次,评查案件94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制约,接受市人大专项视察2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件。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6件。举办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反对“四风”,努力在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规定上,做到行动最快、措施最实、力度最大、效果最好。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切实纠正检察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及工作行为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检务督查和执法执纪监察,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人。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与市委的新要求、石家庄发展的新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意识仍需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仍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现象。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检务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检察官断层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参与“两个环境”建设攻坚战,努力为全市打好“四大硬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深入开展为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服务活动。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进一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三是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一批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落实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继续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工作,着力推进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切实加大对执法司法不公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素质强检,加强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实现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石家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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