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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8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有机融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9657件,同比上升52.2%,其中,刑事检察36151件、民事检察1693件、行政检察431件、公益诉讼检察1382件;3件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38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

一、坚持政治站位,以法治力量稳固社会发展大局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司法政策,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安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965人、起诉12989人,不捕3878人、不诉6096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已过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3起陈年积案,层报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让正义永不缺席。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3.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分别达到97.5%、97%。

以法治思维促进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和“案—访比”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方法化解积案87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服。遵循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诉源治理的监督路径,紧盯餐饮消费、食品药品、交通出行等领域多发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5份,回复采纳率100%,助推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以法治方式优化网络空间。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批准逮捕1068人、起诉2588人,同比增加134.7%、121%,对情节较轻或受骗、胁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156人,依法从宽处理、不起诉或督促撤案,涉案人员均回归正常生活。严厉打击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布假新闻,并以舆论监督、撤稿删帖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批准逮捕相关犯罪24件70人,起诉3件2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以法治情怀办好为民实事。时刻牢记“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办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民事检察案件462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追讨欠薪、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455万元;办理住房、养老、社会治安等领域行政监督案件44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107万元;通过办案开展司法救助1185人次,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11万余元,积极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积极参与“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整治”,对涉房地产领域刑事案件一律提前介入,批准逮捕120人、起诉145人,监督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18件,以打促治推动“保交房”。

二、坚持担当作为,以检察之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经济总量过万亿”目标任务,主动投身打赢“三场硬仗”“6+1”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刑事案件931件,起诉1665人;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34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3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27家、公开从业禁止信息人员15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经济犯罪“挂案”清理,协作撤销长期未侦查终结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268件,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同步审查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6件,起诉207人,同比分别上升61.9%、72.5%。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件,切实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能动司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难题,聚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专项监督助力生态保护。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92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3亿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土壤859亩。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滹沱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滹沱河流域综合治理系列案件65件,督促清理修复被污染和占用的河道42公里,为滹沱河生态保护注入检察元素。

更新理念提升监督质效。坚持综合履职,同步追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主体的刑事、民事和社会责任,起诉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破坏性采矿等犯罪28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8件,督促案件当事人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17件次。推动跨地区一体履职,与山西省阳泉、忻州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意见,携手办理太行山生态涵养公益诉讼案件27件,为强化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作出积极贡献。

数据支撑赋能公益检察。在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建成省市县三级联通共享的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了公益诉讼办案由传统的单兵作战向跨层级“一体协同”转变。依托该平台推送案件线索1326条,成案78件,5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技术典型案例。

四、坚持一体履职,以规范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达到100%;提前介入侦查案件622件,同比上升127%。加强审判监督力度,提出抗诉8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83件。做好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55人,办理中纪委国家监委专案1件、省市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8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大力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全面推进“派驻+巡回”检察,高标准完成最高检对我市第二看守所巡回检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受委派对太行监狱、沧州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对市域内4所监狱、13个看守所、22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38批次,督促整改监管执法等问题396个。有效发挥派驻检察“前哨”和“探头”作用,规范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审查“减假暂”案件2323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422件,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00件,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86件。专项监督民间借贷、侵权纠纷、离婚析产、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4件,公安机关立案28人,形成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合力。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持续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4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33件,其中5件争议在10年以上。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将67件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接续处置,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93人次,府检联动促进依法行政更加规范。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两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27人。统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推动办案和社会帮教深度融合,通过综合履职帮助未成年被害人12人走出困境、10人重返校园。细化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措施,协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在322所中小学校常态化设置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300余场,努力以检察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

逐步加大检察侦查力度。全面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组建专责检察侦查部门,统筹使用直接侦查、机动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手段,针对“假立功”、黑恶势力“保护伞”、民事虚假诉讼和违法执行等问题,开展检察侦查“百日行动”,立案7人,有效激活检察侦查权。

五、坚持融合推进,以主题教育夯实检察发展基础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落实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举办专题读书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心入脑。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聚焦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短板,院领导带头“四下基层”56人次,检视整改问题27个,实打实帮助基层解决难题26个,检察队伍“政治三力”明显提升,薄弱基层院实现“脱薄进位”。

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构建形成以“联合总支部”为基础、以“3456业务质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以政治督察考核新机制为保障、以规范化和正风正气建设为根本的彰显石家庄检察特色的制度框架,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有关事项4262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人次,“联合总支部”党建工作模式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学习品牌,政治督察考核新机制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写入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年度工作总结,“石家庄检察”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微信三十佳”,12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检察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深化数字检察。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成移动办公平台国产化替代迁移,逐步以“检察内网+移动网”实现无纸化办公;有机整合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数据、政法机关共享数据和社会公共数据,探索研究符合石家庄检察实际的“网上检察室”,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2个,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等2个法律监督模型分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三等奖。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检察官履职评议,推动协商民主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公开听证等活动,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办结回复,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知度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我们深刻体会到,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深切感受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深化,服务保障省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有待强化,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短板弱项,特别是刑事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有短板弱项,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队伍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解决。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从政治上着眼,突出检察政治本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有关要求逐项分解映射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实践,以实际行动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从法治上着力,提升检察服务成色。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轻罪治理体系建设,从严精准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从机制上着手,彰显检察工作特色。积极适应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变革,进一步加强数字检察应用,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完善“联合总支部”党建模式、“3456业务质效管理机制”、政治督察考核新机制、规范化和正风正气建设,以依法高效的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是从能力上着重,擦亮检察队伍底色。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职业保障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以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有机融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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