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院执检局工作安排,5月24日至6月6日,省院执检局何国昌副局长带保定检查组人员一行4人对我市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基本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按照《考察评分标准》(自评表)要求,全面查阅检察室志、帐、表及相关工作资料,核实书面申报材料是否与实际相符,围绕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办案工作、法律文书、检务保障等逐项逐条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对我市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总体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和建议。
冀中南院李芳栋检察长表示,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提升法律监督的水平和质量,以更高的要求,向申报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阔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