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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生态绿”助推“4+4”—— 全市检察机关“百日攻坚”行动效果实 目前已立案290多件
时间:2018-07-24  作者:  新闻来源:石家庄日报  【字号: | |

  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百日攻坚”行动中,晋州市检察院于近日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名被告人因非法排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7万元,赔偿晋州市环保局处置废酸费用108万元,结束了我市多年以来“个人污染环境由政府买单”的历史。 

  据悉,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市检察院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活动。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这个重点,同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全面发力,积极服务省会“4+4”现代产业发展,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截至目前,共立案290多件,公益诉讼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强化法律监督,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我市检察机关针对省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实际情况,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助力打赢全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举措,立案办理了一大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成功办理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晋州宿村和深泽耿庄纳污坑案。 

  彰显检察职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我市检察机关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行为。其中,桥西区检察院已经就一起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服务保障大局,依法保护国有财产。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全市大局工作和中心工作,依法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鹿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线索,督促有关部门成功追缴开发商拖欠长达10年之久的土地出让金100万元,确保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促进依法行政,督促整改懒政、怠政、庸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不仅办理了一大批行政类公益诉讼案件,而且发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百余份。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在强化“三个注重”上做足文章,即:注重诉讼、注重质量、注重效果,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多办精品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考验。 

  为推进公益诉讼,全市检察机关强化科技支撑,以智慧检务为依托,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中“随手拍”举报平台与公益诉讼监督平台联网互通,共享数据信息,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运行仅半个月,就受理各类线索39条。(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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