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传承
1994年3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建立“检校共建”关系。自此,该院历任检察长均兼任河北师大附中法治副校长,师大附中学子每年也走进长安区检察院参加“中学生暑期法律实践活动”。历代长安未检人步履不停,走进学校、家庭和社区,通过开展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将法律的种子种进未成年人的心田。
探索与发展
2019年长安区检察院建成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家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成为检校共建活动的主阵地,未成年人在这里通过图文、声光电、机器人以及生动有趣的互动,了解法律常识,树立法律意识。
“中学生暑期法律实践活动”中,长安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创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如观摩刑事案件庭审,让法律实践小分队成员“零距离”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开设模拟法庭,法律实践小分队成员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沉浸式体验庭审活动,感受司法威严;参观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通过少年犯现身说法,使法律实践小分队成员直观感受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特点、原因、和危害。
创新与汇聚
为更好展示长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该院将检校共建等未检工作整体优化为未检“青蕴”品牌。该品牌以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为抓手,聘请心理社工老师,通过组织未成年人与家长一起进行心理沙盘游戏,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家长、未成年人建立起亲密的家庭关系,将“心育”、“德育”融入“法育”,为未成年人送上法治教育“礼物”。
“青蕴”品牌还注重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工作,通过办理猥亵未成年人的个案,探索建立了“检察+N”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汇聚了公安、民政、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基金会等社会公益力量对未成年人形成全方位、立体化、长效化保护,解决了被害人司法救助、扶养、上学等难题,该案获选河北省第八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优秀案例。
三十多年来,长安区检察院坚守初心、薪火传承,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自“中学生法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未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后,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落实到实处,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