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8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邢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努力实现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有机融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2138件,同比上升30.04%,其中,刑事检察29676件、民事检察952件、行政检察231件、公益诉讼检察1279件;17件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一、坚持政治站位,以法治力量稳固社会发展大局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司法政策,更好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

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安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24人、起诉11291人,不捕3690人、不诉5570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等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已过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2起陈年命案,层报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让正义永不缺席。转变“构罪即捕”观念,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试用赔偿保障金制度,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3.66%,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分别达到97.72%、97%。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13.8%,黄赌毒、盗窃等普通犯罪同比下降12.5%,社会秩序持续向好。

以法治思维促进社会治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实践,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和“案—访比”工作机制,加大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力度,依法导入法律监督程序1413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方法有效化解积案87件,组织公开听证975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97件,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59万元,张某青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与妇联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团队和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团队和个人。遵循检察办案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溯源治理的监督路径,紧盯饮食消费、食品药品、交通出行、城市管理等领域多发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5份,回复采纳率100%,努力做到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

以法治方式优化网络空间。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批准逮捕1229人、起诉2515人,同比增加123.2%、85.92%,对情节较轻或受骗、胁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156人,依法从宽处理、不起诉或督促撤案,涉案人员均回归正常生活。严厉打击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布假新闻,并以舆论监督、撤稿删帖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等行为,批准逮捕相关犯罪24件70人,起诉3件2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以法治情怀办好为民实事。时刻牢记“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畅通老幼病残、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办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民事监督案件203件,支持起诉168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107万元,追讨欠薪1498万元。常态化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办理涉及群众住房、养老、社会治安、婚姻登记领域案件44件,做实“监督是支持更是保护”。积极参与“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整治”,对涉房地产刑事案件一律提前介入,批准逮捕120人、起诉145人,监督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18件,通过以打促治,推动了一大批烂尾楼项目复工复建。

二、坚持担当作为,以检察之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全市“经济总量过万亿”目标任务,主动投身打赢“三场硬仗”“6+1”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省会营商环境案件1865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经济犯罪“挂案”清理,督促撤销长期未侦查终结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268件。加强民商事案件监督,办理合同、借贷等涉企业经济纠纷案件24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开展行政检察专项监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3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空壳公司”27家、公开从业禁止信息人员15名,纠正6起“小违重罚”的执法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85人,办结案件数量同比提高26%,3名检察官获评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同步开展“一案四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积极开展惩治知识产权虚假诉讼专项工作,办理最高检督办的某公司著作权纠纷系列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有效遏制了恶意对他人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能动司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难题,聚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7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以专项监督助力生态保护。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围绕大气、水、土壤、生态资源“四个领域”60项任务,要求各基层院“应选尽选”,同时自选任务6类15项,做到“应加尽加”,逐域逐项“实质性清零”,立案819件,履行诉前程序712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3亿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土壤859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8.5万吨。配合市人大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滹沱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制定推进滹沱河流域生态保护指导意见,办理综合治理案件65件,督促有关部门堵塞排污口8个,清理修复被污染和占用的河道22公里,清除各类垃圾3268.5吨、淤泥1.5万立方米,打造了专项监督石家庄品牌样板,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滹沱河生态保护目标注入了更多检察元素。

以理念更新提升监督质效。持续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破坏性采矿等犯罪246人,同比上升5.3%。加强跨地区、跨行业一体履职,与山西省阳泉、忻州检察机关会签跨区域协作意见,携手办理太行山生态涵养案件27件,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358亩,为强化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提供了石家庄检察能量。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理念,以典型、引领性案件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办理的跨省倾倒化工废物案督促9家企业依法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03亿元,办理的督促治理生活污水污染案推动政府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帮助千余户居民彻底解决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实现了“办理一案、促治一片”的良好效果。

以数据支撑赋能公益检察。在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建成省市县三级联通共享的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互联网线索自动收集、线索成案率智能评估、类案监督模型全省共享,公益诉讼办案由传统的单兵作战向跨层级“一体协同”转变,有效节约了办案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市检察院依托该平台构建水土保持补偿费、环境保护税等8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送线索1028条,立案62件,办理的督促治理某食品公司排放污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技术典型案例。

四、坚持一体履职,以规范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82件、撤案85件,同比分别上升677.4%、下降20.6%;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36件,同比上升6.8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3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31件。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职务犯罪39人,办理中纪委国家监委专案1件、省市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2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

大力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全面推进“派驻+巡回”检察,高标准完成最高检对我市第二看守所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受委派对省内太行监狱、沧州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对市域内4所监狱、11个看守所、22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36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超期羁押等问题280个,办理”减假暂”案件2166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454件,力促日常监督落实落地。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20件,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23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4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203件。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5件,公安机关对24人进行立案,实现民事监督与刑事追究相结合,有力遏制犯罪。

不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持续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3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3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5件,办理的高速公路行车被行政处罚案,督促撤销同类行政处罚6200余件,交通部门将青银高速某路段限速由60km/h升至80km/h,最高检公众号、检察日报予以长篇报道。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将67件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处分93人,其中行政拘留13人、吊销相关证件17人、行政罚款63人29.1万元,府检联动,依法行政更加规范。

一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认真落实“两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17人;统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达到41.67%、28.84%、40.15%,综合履职适用率达到29.76%。推动办案和社会帮教深度融合,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经帮教12人走出困境、10人重返校园、75人实现再就业。细化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措施,协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努力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逐步加大检察侦查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组建第十一检察部专司检察侦查,培养、充实侦查力量,统筹使用直接侦查、机动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手段,针对“假立功”、黑恶势力“保护伞”、民事虚假诉讼和违法执行等问题,开展检察侦查“百日行动”,立案查办6人,同比上升100%,有效激活检察侦查权。

五、坚持融合推进,以主题教育夯实检察发展基础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融合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落实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举办专题读书班,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心入脑。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聚焦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短板,院领导带头“四下基层”56人次,走进基层、沉到一线开展“解剖式”调研,检视整改问题27个,实打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26个,全市检察干警政治“三力”明显提升,薄弱基层院实现“脱薄进位”。

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自觉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构建形成以“联合总支部(暨分管院领导兼任支部第一书记)”为基础、以“3456业务质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以政治督察考核新机制为保障、以规范化和正风正气建设为根本的彰显石家庄检察特色的制度框架,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有关事项2942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联合总支部”党建模式,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学习品牌,12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检察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深化数字检察。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成无纸化会议室,完成移动办公平台国产化替代迁移,加快网上文件流转,逐步以“内网+移动网”实现无纸化办公;有机整合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数据、政法机关共享数据和社会公共数据,探索研究符合石家庄检察办案实际的“网上检察室”,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2个,利用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2031件,成案35件。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和普惠金融中不良贷款涉嫌犯罪2个法律监督模型分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三等奖。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公开听证等活动,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办结回复,检察工作透明度、认可度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我们深刻体会到,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深切感受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举措有待进一步实化细化,以检察监督服务省会发展的具体举措还不够健全。二是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检察工作质效与群众满意度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有短板弱项,统筹融合发展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从政治上着眼,突出检察政治本色。坚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上级各项要求逐项分解映射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实践,以实际行动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从法治上着力,提升检察服务成色。紧紧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经济总量过万亿”目标任务,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手段,积极投身城市更新建设,精准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从机制上着手,彰显检察工作特色。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现代化,加强数字检察应用,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完善“联合总支部”党建模式、“3456业务质效管理机制”、政治督察考核新机制、规范化和正风正气建设,切实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行动自觉,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四是从能力上着重,擦亮检察队伍底色。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加快业务专家和年轻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打造全能型办案队伍,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以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有机融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版权所有: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号 电话:0311—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